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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发展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并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从学校现有外聘教职工中,根据学校部分岗位需求,对外聘教职工进行考核,从中择优选录部分教职工入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核,经笔试、岗位能力测试、体检、政审及现需求岗位等综合情况考虑,择优选录。
二、 选录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精神。
2、专业水平高,教学教研、班级管理能力强。
3、身体健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
4、符合选录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5、市外调动要符合《颁布关于引进人才三个规定的通知》(东府〔2002〕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此文件参见本文最后)
三、具体要求:
1、 理论课教师,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专科毕业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生产实习指导老师,要求具有专科学历、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其他人员,要求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2、 已被我校聘任两年以上的。
3、 档案为工人身份的教职工,符合以上条件的也可以参加考核。
4、 符合学校岗位需求。
四、选录程序
1、 符合以上条件,需本人到人事财务科填写申报表。
2、 笔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才能参加岗位能力测试。
3、 岗位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后,由学校教职工职称职务聘用考核组统一组织进行岗位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根据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的要求进行。
五、选录上报
岗位综合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岗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学校部分岗位需求,从中择优,上报主管局审批。
人事财务科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东府[2002]47号.doc |